起飛前
透過我們的旅遊協助及醫療服務,計劃流暢、安全而舒適的旅程。
如果你在旅途上需要協助,我們樂意提供服務,確保你全程安全舒適。請告知我們你在機場和航班上需要的協助。你可以在預訂時或出發最少 48 小時前告訴我們。在此查看我們的本地號碼列表。你亦可以要求你的旅行社作出安排。
如有聽力障礙,並需要在旅程期間取得協助,請在預訂時通知我們,或在出發幾天前聯絡我們。
如果從美國或加拿大出發,可以致電我們的電傳 (TTY) 號碼 1-888-3201576。
我們可以在所有機場安排接送及協助服務,包括從辦理登機至前往閘口,或從飛機至其後交通。
機場內及出發閘口都有屏幕顯示航班資訊。你可以免費下載阿聯酋航空應用程式,在旅程期間即時獲取旅遊最新資訊。這包括辦理登機時間、登機通知、杜拜入境大堂的行李輸送帶號碼、航班的任何更改,例如延誤或取消。
如果你在辦理登機手續時通知我們,我們就可以告訴你航班有否延遲,或出發閘口有否更改。你亦可以隨時向我們的任何團隊成員查詢資訊。
我們許多電影及電視節目都提供隱藏字幕,以顯示對話及音效。你可以使用我們的耳機,並調校標準助聽器至 T。如果想預先設定播放列表,你可以在此瀏覽今個月提供隱藏字幕的電影及電視節目。
如果需要機場引導及機上協助,請在預訂時通知我們,或在出發幾天前聯絡我們。
我們可以在所有機場安排接送及協助服務,包括從辦理登機至前往閘口,或從飛機至其後交通。
機場有登機通知,你亦可以隨時向我們的任何團隊成員查詢資訊。
我們許多電影及電視節目都提供口述影像,以解釋場景中發生的事情。你可以在此瀏覽今個月提供口述影像的電影及電視節目。
你的導盲犬或輔助犬可以免費同行,在部分航線更可以進入機艙。請在航班起飛最少 48 小時前通知我們,以便作出安排。你可在此頁面下方詳細了解與導盲犬同行的相關資訊。
如果在機場或機艙內行動時需要協助,我們樂意提供幫助。我們可以在每個機場安排輪椅,亦可以幫助你使用自備輪椅或助行器出行。預訂時通知我們,或在航班起飛 48 小時前聯絡我們。
我們可以為你提供幫助,包括從客運大樓入口落客點至航班,以及抵達後從航班至上客點。
你可以攜帶醫療設備及最多兩件助行器進入機艙,例如自備摺疊式手動輪椅,且不會計入你的手提行李總限額。
起飛前,我們需要檢查你的輪椅或助行器是否能夠安全地攜帶和存放在機艙,以及我們是否有足夠的使用空間。否則,你可以使用托運。
你可以托運自備輪椅或助行器,但視乎尺寸及重量。物品必須妥善包裝,以便在飛機內安全地運送。
抵達時,我們會為你預先準備好輪椅。然後,你可以在行李認領大堂領取自備輪椅或助行器。
攜帶部分電池時必須遵守安全規定,因此,我們需要在起飛前了解電池類型、輪椅尺寸及重量。我們亦建議你在航班起飛三小時前到達機場,讓我們有更多時間確保你的助行器能夠安全攜帶,而且符合規定。
你可以攜帶手杖、腋下杖或拐杖上機,我們會確保能夠安全地存放。
如果需要更多時間在航班安頓,可以要求優先登機。
我們的機組人員可以幫助你從儲物櫃及上方行李架拿取所需物品,以及使用我們的機上輪椅在飛機上行動。
我們會為你安排走廊旁邊的無障礙座位。如有需要,座位的移動式扶手可以方便你轉坐座位或輪椅。基於安全理由,我們不能為你安排緊急出口座位。
我們的機組人員可以幫助你在飛機上行動,但不能抱起你。如果需要其他協助以轉坐輪椅、使用洗手間、作個人護理、進食或用藥,必須與助理同行。你可在此頁面下方詳細了解與助理同行的相關資訊。
請聯絡我們,以便了解如何提供協助。
我們可以在機場協助解釋指示牌,以及如何前往辦理出入境、安檢及登機閘口,並帶你前往靜音區、貴賓室等設施。你更可以要求優先登機,以便有更多時間在航班安頓。
基於安全理由,如果無法理解或遵循安全說明,必須有人陪同出行。
感官指南
我們與國際認證與持續教育標準委員會 (IBCCES) 合作設立了感官指南,以助旅客遊覽杜拜國際機場 3 號客運大樓:
適合自閉症人士的旅遊指南
這份適合自閉症人士的旅遊指南會協助你規劃前往杜拜國際機場的行程。你會找到各個流程的資訊,以及工作人員提供協助的方式。
我們可以在機上免費提供治療用氧氣。請在航班起飛最少 48 小時前填妥醫療表格,通知我們你需要的流量,單位為每分鐘多少公升。
只要獲批准和允許在機上使用 POC,即可攜帶自備 POC 出行。無需填寫醫療表格。
獲准使用的型號包括:
由於 POC 不能插入座位內置電源,請確保旅途全程有足夠的電量(包括過境時間及意外延誤)。
如果符合以下規定,即可托運其他 POC:
根據阿聯酋民航局 (GCAA) 規定,出發當天辦理登機手續時必須攜同已簽署的醫生證明。
信函必須註明:
除非需要更多協助,否則你可以攜帶正壓呼吸器 (PAP) 或持續性正壓呼吸器 (CPAP) 上機,無需醫療表格。呼吸器不會計入你的行李總限額。
我們的機組人員可以隨時幫助你從上方行李架拿取物品,或在機艙內行動。但他們不能抱起你、幫助你進行個人護理或施用藥物。
如果需要更多協助,你必須為護理員或醫護助理預訂機票。
為使你舒適、安全,在以下情況中你必須與輔助員同行:
為了你的安全,你的輔助員必須:
如果需要更多醫療協助或飛行時有醫療狀況,請在航班起飛前最少 48 小時填妥醫療表格。
你的輔助犬可以免費同行,包括導盲犬或心理安撫犬 (PSA)。視乎航線,牠們可以與你一起進入機艙,或使用飛機的特設區域以托運行李形式運送。牠們出發前,你需要進行檢查和提交文件。
僅限狗隻視為輔助動物。如果你需要在航班上運送其他動物,請查看我們的指引。
導盲犬及心理安撫犬可在個別航線進入機艙,但狗隻必須出生滿 4 個月。狗隻必須能夠舒適地出行,不可阻塞走廊及緊急出口。基於安全理由,我們不能為你安排緊急出口座位。
非導盲犬或心理安撫犬的輔助動物可在飛機貨運區域以托運行李形式運送。
情緒支援或治療動物不視為輔助動物,並按一般寵物處理。根據往返國家/地區的規定,牠們可作托運行李運送。超額行李費用會根據我們的行李規則收取。
阿聯酋航空 SkyCargo 的世界級動物護理團隊會確保你的輔助犬或導盲犬安全舒適。
航線 | 限制 |
---|---|
往返美國、加拿大 | 導盲犬及心理安撫犬可以進入機艙,或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請參閱下方的往返旅遊資訊) |
澳洲往返紐西蘭 | 導盲犬及心理安撫犬可以進入機艙,或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 |
歐盟國家/地區往返美國 | 導盲犬及心理安撫犬可以進入機艙,或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 |
由杜拜往歐盟國家/地區 | 導盲犬及心理安撫犬可以進入機艙,或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 |
由歐盟國家/地區往杜拜 | 僅限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 |
由歐盟國家/地區往其他國家/地區 | 導盲犬及心理安撫犬可以進入機艙,或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 |
由其他國家/地區往杜拜 | 僅限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 |
由杜拜往其他國家/地區 | 僅限作托運行李或空運貨物運送 |
若你計劃與輔助犬同行,請在航班起飛最少 48 小時前通知我們。出發前,你必須確保你的導盲犬或輔助犬已進行所需的健康檢查,並獲得許可,過程可能需要更多時間,且因國家/地區而異。聯絡我們以討論所有安排。
你的輔助犬必須出生滿 4 個月,方可同行進入機艙。
輔助犬作托運行李運送時,航班接駁時間(轉機時間)不得超過 6 小時。
若運輸總時長超過 17 小時,我們不允許將輔助動物作托運行李運送,或攜同輔助動物進入機艙。這包括從在機場辦理登機(即預定起飛時間約一小時前),至將動物送達最終目的地的入境海關大堂。若行程超過 17 小時,僅限按航空運單作貨物運送輔助動物。
輔助犬必須已接受訓練且服從指令,並必須在公共空間遵守禮儀(不得吠叫、咆哮、試圖咬人、跳起或撲向其他人或輔助動物)。狗隻不得在機艙內或登機閘口排泄,除非有適當措施可避免健康風險或衛生問題。
若你的狗隻有不當行為,我們可能要求你支付額外費用讓狗隻轉用貨運區域,或拒絕運送該動物。乘客必須承擔因運送狗隻而引致的任何損壞及額外費用。
在機場的所有區域內及飛機上,領犬員必須使用胸背帶、牽繩或其他方式牽引住狗隻。
輔助犬不得佔用座位。輔助犬必須能安置在你的腳旁,尺寸不能過大。若狗隻太大型而未能安置在一個座位前,你可以購買旁邊的第二個座位。若你有一隻已接受訓練的大型輔助犬或多隻已接受訓練的輔助犬,未能將其安置在一個座位上,且輔助犬佔用了另一乘客的空間或阻塞走廊,你可以重新預訂或支付旁邊的額外座位。
若你與輔助動物同行乘搭阿聯酋航空航班前往美國,必須遵守美國運輸部規定和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 (CDC) 規定。若你從美國出發,必須遵守美國運輸部規定。
出發前,你必須填妥美國運輸部輔助動物航空運輸表格(在新分頁開啟 PDF),以確認動物的健康、訓練及行為狀況。此外,若航程超過 8 小時,你亦必須提交美國運輸部輔助動物排泄證明表格(在新分頁開啟 PDF),以確認狗隻不會在機上自行排泄或可潔淨衛生地排泄。下載並填妥表格後,請在此將其提交至我們的特別照顧團隊(在同一分頁開啟頁面)以待審核,我們會在出發前聯絡你以確認完成審核。
2024 年 8 月 1 日起,CDC 就攜同狗隻進入美國實施新規定。這包括:
申訴專員 (Complaint resolution officials ‑ CRO) 可協助你處理往返美國期間的無障礙服務及傷殘指引相關查詢、問題或疑慮。
在我們以美國為起點或終點的航線,每個機場均設有申訴專員。我們的申訴專員會於辦公時間內,親身或透過電話提供服務。
若你對我們的服務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的申訴專員。如果申訴專員未能圓滿解決你的投訴,你可以透過以下聯絡方法轉介個案至美國運輸部(在新分頁開啟外部網站)。
航空消費者保護處傷殘人士熱線(免費)
如果申訴專員未能圓滿解決你的疑慮:
+1-800-778-4838(語音)(僅限美國)
+1-800-455-9880(電傳)(僅限美國)
航空消費者保護處
如果對我們的服務有疑問:
202-366-2220(語音電話)
202-366-0511(電傳)
寄函:
Air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
West Building, Room W96-432,
Washington, DC 20590
美國運輸部發出的《身心障礙者搭機反歧視準則》適用於往返美國的航班。
你可在美國運輸部網站(在新分頁開啟外部網站)找到此準則的無障礙版本。你亦可使用上述聯絡方式,索取此準則的副本。
《美國航空公司殘障乘客權利法案》
《美國航空公司殘障乘客權利法案》(在同一分頁開啟頁面)闡述《航空承運人准入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美國聯邦法規》第 14 篇第 382 部分下殘障航空旅客的基本權利。